为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投资,助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快速成长,宁夏国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投基金”)作为宁夏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负责开展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夏创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宁夏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创业投资基金”)是自治区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创新领域的政府投资母基金。宁夏创业投资基金存续期限10年(可根据设立子基金情况适当延长),由自治区政府首期认缴出资5亿元,后续根据基金实际运行需要,经政府批准后,可增加政府出资规模,最终通参投子基金等母子基金形式将总规模放大至30亿元以上。
二、参投子基金基本要求
参投子基金是宁夏创业投资基金为助推自治区融入国家级重大战略部署,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与国家级、省级、市级政府部门、知名市场化机构或国有企业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其下设的母基金合作,联合其他产业基金、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共同参投组建的基金。基本要求如下:
1.参投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参投子基金不限注册地,投资资金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项目建设金额应不低于宁夏创业投资基金对参投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
3.参投子基金原则上存续期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过10年。
4.参投子基金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只参股和财务投资,不做实际控制人。
三、管理机构申报要求
宁夏国投基金根据各申报机构的申报情况,择优遴选拟合作的管理机构及基金,对申报机构的基本要求如下:
1.申报机构是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
2.申报机构对基金出资不低于300万元。
3.申报机构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4.申报机构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高级管理人员需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5.申报机构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筛选和投资决策制度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6.申报机构有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7.申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申报机构具备基金运营成功经验、资源整合导入和创投子基金管理能力。
9.申报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有关的其他设施。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申报期间宁夏国投基金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及基金组建工作。
(二)申报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管理机构将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电子版及PDF扫描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guotoujijin@ningxiaguotou.com】,并注明邮件主题“XX基金公司申报材料-宁夏创业投资基金参投子基金管理人遴选”。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南大街285号18楼】。纸质材料请按照 A4 纸张格式汇编一式两份,在申报材料汇编封面盖章,并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本应包含盖章扫描版本(PDF)和可编辑版本(Word 和Excel)。纸质版、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必须保持一致,若纸质版、电子可编辑版本与盖章扫描版本内容不一致, 以纸质版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8609511783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管理机构申报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